“他刚死不久,膝关节还没有僵化。”
杜飞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配制的赶尸药,有防腐除臭的效果。我们带着闫百顺的尸体,去同安镇上落脚。”
贺绍宗点了点头,没有吭声。
二十分钟之后,杜飞驱车来到同安镇,找了一家旅馆,开了一个套间。
老板收银时,压根就没有看出来,闫百顺不是人,而是一具尸体。
第二天一早,贺绍宗和闫百顺的尸体,留在宾馆。
杜飞在镇上闲逛。
同安镇非常古老,建镇于南宋,距今已有千年历史。
这里的建筑物,表面上古色古香,内部却是现代化的装修。
走进一家手工艺品商店,杜飞拿起一把红木梳子,摩挲了几下,笑着问售货员:“这个红木梳子还不错,不过这个梳子的材质,太普通了。我想要一把,用上等木料,打磨而成的梳子。”
“好货当然有,只不过,好货的价格挺贵。至少也要五六千。”售货员说道。
她上下打量着杜飞,心说:“这小子穿的很普通。也不知他舍不舍得花五六千,买一把上等木梳?”
杜飞将身上的现金,掏了出来,厚厚的一摞,全是百元红钞。
售货员立刻满脸堆笑,说道:“贵客请稍等,我去叫老板娘。本店的贵重物品,都由老板娘亲自掌管。”
片刻之后,一个三十出头、五官较好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捧着一个盒子,递给杜飞:“贵客,这是用南海檀香木,打制的梳子。自带香气,提神醒脑。售价七千七。”
杜飞打开盒子,摩挲着木梳子,果然淡香扑鼻,闻之令人心神宁静。
付钱买下这把梳子,杜飞打量了老板娘几眼,说道:“老板娘,你眼角下有个小包,什么时候长的?”
老板娘一愣,想了想,才说道:“三天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