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机维修文学>玄幻>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 第165章 对于对方的证据,我方均予以认可
    嗯……啊?

    罗宏轩愣愣地点点头:“好像,好像是啊。”

    罗宏轩确实找了很久,他知道自己起诉是很难赢的。

    所以正常来说是必须得让康得公司站出来找教育主管部门要钱,然后要到了再给他。

    或者就算对方不出来要钱,那把之前签订的承包合同等等材料给他。

    这样他拿着挂靠合作协议,以及自己实际施工时候垫付的那些费用信息,就可以证明他是实际施工人,证明他可以主张多少钱。

    然后以事实合同为由起诉教育主管部门就行。

    或者他可以直接起诉康得公司,因为双方有合作协议,这玩意一般都是外包协议。

    但可惜,康得公司直接注销,他连人都找不到。

    “那不就得了,你看现在一共三方,你是实际施工人,那个叫什么的老板是承包方,教育主管部门是发包人,这就都齐了。”

    “等着吧,这个案子很有意思的。”周云笑眯眯地说道。

    上诉人这边陈述完了,审判长随即开口道:“请被上诉人进行答辩。”

    周云看了看对面那个一直盯着自己的律师,随即道:“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明确,适用法律无误,请求法院驳回对方上诉。”

    啊?原本已经做好周云长篇大论准备的审判长愣了愣神,这就完了?

    包括对面的岳夏岚自己都有点茫然,周云……周云居然就这么一句套话?

    他们当然看过周云的答辩状,那上面也确实就这么一句话,但没想到还真就这么一句啊!

    答辩状这个东西和证据不一样,你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那后面提交的证据就算是证据突袭了,较真的法官甚至能直接认定你的证据无效。

    但答辩状不一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是这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