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李幻姗在犹豫之后开口道:“周律师,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对,但……咱们可以提前沟通的,而且你起诉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周云闻言笑道:“我之前可给您那边交过辩护意见书的,可是看您的意思并不认可我的观点。”
辩护意见书这个东西基本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都要交一份的。
就是说律师对这个案子的观点,有罪无罪什么的。
周云当然认为章云帆应当无罪,理由就是基于配偶权,其是能够向对方索赔的。
但是显而易见,当时的李幻姗并不认可。
这也是正常情况,因为以前就没有过这种情况。
敲诈勒索罪里“非法占有为目的”,什么情况下是非法占有,很多人直接会判断,法律里面没有这个权利,那你要钱就是非法占有。
这个判断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牢记一点,法律具有滞后性。
所以一定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每一个案子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而不是机械套用。
搞实务的必须要有这种思维模式才行。
眼见对方不说话了,周云又道:“李检,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了,不管你们是不是给实刑,这个案子我肯定要做。”
正常如果到法院,刑案有没有胜算,当然有一点,但概率很小。
说服一个刑庭法官判无罪的概率肯定要比说服一个民庭法官判支持配偶权的概率低的多。
前者如果判无罪,牵一发而动全身,公检那两边都要受影响。
后者如果支持配偶权,判决书写的精彩点,周云都能帮忙推动上经典案例。
李幻姗犹豫一下道:“可是周律师,现在有相关刑案在呢,这样会不会……”
这次她的话没说完就被周云打断了:“李检察官,我认为检察院完全没必要着急,到时候判决书可以当证据的,你说呢?”
这当然不是威胁对方,而是有些话不能说的太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