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狄勒伊宋会觉得荒唐,她只从镜子里见过他一面,怎么就喜欢上了呢?哦,这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吧。
一见钟情的男女,某方人称之为浪漫。他活了三百年,某年乍然明白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
有本传世之作男女双方从见面到殉情不过短短五天,世人见者伤心,闻者流泪,他这铁石心肠却只觉得荒谬。
唉,狄勒伊宋想不太懂,还是帮助天选之人实现心愿,好早日登上奥林匹斯山吧。
第六日晚上,觉得待在这座山上只是徒然的狄勒伊宋告诉奈忒弥他们得走了,“夜长梦多,我们还是早些动身吧。”
“去哪里?”奈忒弥问。
“去珀科耳城,带你去见阿洛绪斯王子。”狄勒伊宋盯着她,想看看少女脸上羞怯地露出笑,“你还没有见过他本人吧。”
“是啊”奈忒弥茫然点点头,“我们明天就要走吗?”
他轻声地说道,态度并不坚决,“明天就要走。”
“那走之前,我带准神官在到这座山上你没去过的地方去一次吧。”她眯眼笑了笑,向着密林深处吹了声口声,清脆悠长。
他也顺着她的视线望去,数百年的积累让他拥有和神一样敏锐的视力。蹄声啪嗒啪嗒,他看见挂角的老麋鹿迈步过来,后面还跟着一只体型小上许多的白毛麋鹿。
他知道,这是平日和奈忒弥相处作伴的一对麋鹿父子,没想到日暮降下,它们还没走到梦乡。
奈忒弥矫健地跨上那只白毛麋鹿,而挂角老麋鹿则停在他面前,慢慢地跪下来。
“准神官,怕你不会骑鹿,让麋鹿父亲驮你了。”奈忒米弥丢下如此一句,便转过身,搂起小麋鹿的脖颈。
她今晚仿佛起了玩心,让他也骑上麋鹿,却驾着小麋鹿跑得飞快。狄勒伊宋初次骑鹿,手忙脚乱的同时深感紧张,愈感到紧张,便愈显拙劣。
好容易,奈忒弥停了下来。
狄勒伊宋像系了块铅的心脏终于又卸下负重。
他从老麋鹿上下来,晃然才看见奈忒弥眼前的缤纷,“这里是?”
那是连绵成片的三色堇,从东面蔓延开来,围住一池顺着狭长小溪流下,汇聚起来的池水。水声哗哗啦啦,嘀嘀嗒嗒地敲在三色堇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