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英武因为没有了烟,心里抓耳挠腮的正难受呢。
听到他们的对话立刻说:“行了,大晚上的上哪找人问。小陈说的都对!下班吧,啊,都下班。赶紧走!我自己去放胡庆兰。”
他坐在那里,眯着眼睛等陈果宁他们走了,赶紧从垃圾桶里把烟给捡回来,拍了拍灰又点了起来。
“这一根好几毛钱呢,真是个败家孩子!”
老程烧肉的老板名叫程继胜,今年五十多岁,锃光瓦亮的光头却又有着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
他每天都在印刷厂的家属院附近摆摊。
这个摊子其实就是自己家的自行车,然后在车后座上焊了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泡沫箱子。
箱子里就是他每天起早炖好的猪头肉、猪肝和猪下水,箱子旁边是一杆秤,秤的旁边挂了一叠塑料袋。
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因为生意一般,他只好比别人勤快点。
人家都是中午十点多快吃午饭的时候才出来,他是九点多就出门,中午也不休息一直卖到晚上六七点才回家。
今天也一样,到了地方他把自己的自行车支好,坐在自己随身带的小马扎上开始等生意。
陈果宁他们到的时候刚九点,他还没开张呢。
“程叔,生意咋样啊?”
穿着制服的陈果宁领着孙英武从车上下来,朝程继胜走过去。
一看陈果宁来了,程继胜立刻站了起来。
“呦,这不是大壮家的老大宁宁嘛。怎么你爸又没在家啊,你这都肯光顾我的生意了?家里忙成这样了?可真是不少挣啊。”
陈果宁嘿嘿一笑,把孙英武介绍给他。
“不是,你看你说的。我们家就那样,混日子罢了。对了,这是我们领导,刑警队的孙英武孙队长。找你是问点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