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刻的情况与历史上的情形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由于汉斯的介入和JP摩根的巨额资金支持,本应在1906年才诞生的三极真空管,与二极真空管几乎在同一时期出现。
也就是说,三极真空管并非二极真空管的后起之秀,而是与其同时开发的技术成果。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站着的不是李·德富雷斯特,而是由JP摩根银行臭名昭著的法律团队组成的一支强大的辩护律师团。
“法官阁下,原告声称三极真空管部分盗用了二极真空管的技术,但这一说法根本不合常理。”
“你这么说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三极真空管确实是盗用了二极真空管的技术,那么它至少应该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后才出现。毕竟,盗用需要有明确的对象才行。但是,请看——”
其中一名律师拿出了一张文件,用一种仿佛在说“有眼睛的都好好看”的态度展示给法庭。
“正如这份文件所示,三极真空管是在二极真空管开发出来后仅仅几天内就完成了专利注册!连核实二极真空管技术的时间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进行盗用?”
“确、确实如此......”
法官瞪大了眼睛,似乎觉得这一点很有道理。
JP摩根的律师团更进一步主张,三极真空管和二极真空管虽然技术原理相似,但完全没有关联,原告的逻辑纯属无稽之谈。
“法官阁下,我反对!”
当然,马可尼根本没打算承认这一点。
“在研发过程中完全有可能盗用技术!时间根本不是问题!”
“你说什么?尊敬的法官阁下!原告的说辞不过是强词夺理罢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德富雷斯特先生盗用了二极真空管的技术!”
“那么,被告是否有证据证明三极真空管没有侵犯二极真空管的专利?”
“嗯......”
双方的争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让法官发出一声沉吟,显然很难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