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脏了我的皮鞋。”
既然是去见情敌,必然就要保证各方面都很完美。
在樊漪的画面里,自己必须潇洒地打开车门,优雅落下一只皮鞋,微微向下一拨自己的墨镜。
如同老式港片里的那样,花衬衫带风,头发上的啫喱水一丝不苟,每一根发丝都在空中飘扬。
最好再用音响放一首bgm。
做好了这般准备的樊漪,绝对不接受司机把车停在远处然后步行过去,影响他的气场。
司机:“……”认命了。
费了许多周折,司机总算把车挤进了这条曲折的小巷,就如同一根大号火腿非要挤进一个已经很拥挤的三明治一样。
车停在旅馆门口,樊漪往脖子上喷洒了一点男士香水,问司机。
“我现在看上去怎么样?”
司机:“少爷非常优雅!”
樊漪:“我今天的穿搭呢?”
司机瞧了一眼樊漪这件流里流气的碎花衬衫,还有他脖子上特意挂着的大金链。
只觉得少爷就好像是个文化不高、没读过几年书的暴发户。
但司机还是夸赞:“少爷非常帅,简直就是惊为天人!”
“少爷今天这一身的行头,一定可以征服自己的情敌!”
樊漪低头,一脸鄙夷:“我要征服自己的情敌做什么?我对那个男人没兴趣。”
“我今天,是特意过来揍他的。”
这么说完,樊漪就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