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公里,沿着机动车道走四百三十公里的路程,阮牧就这么兜兜转转,左绕右绕地走了下来。
最开始,他一天走个几公里脚就开始疼,脱下鞋来脚上全是水泡,第二天浑身骨头都是散的,后来,他的脚底竟也结了一层层厚厚的茧,这么走了十几天,之后脚上就再也没长过水泡。
然后,他脚上的鞋子就磨破了,鞋底被磨没,脚心很大一块就碰在地面上,有一次阮牧走路没注意,脚下踩了钉子,扎得到处是血。
他疼得哭了好一会儿,还是咬着牙自己把钉进脚里的图钉扒了,用路边捡来的矿泉水洗干净,然后就那么晾在风里休息了一天。
等到脚底不流血了,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又开始上路。
就这么过了一个半月,曾经骄傲金贵的小少爷不见了,街上只剩下一个背着大布包,蓬头垢面的小乞丐。
但是,他到家了。
他找到回家的路了,尽管那里已经不是他家。
阮牧走到小区前,怔怔看着小区大门,畏缩地不敢再向前迈一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又看了看整洁高雅的小区,心生怯意。
“小孩,你干什么的?”
就在这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阮牧回头一看,发现这个保安就是他把节目组带回家的那天帮他找妈妈的那个,脸色顿时白了。
他连忙别过头,朝着远处夺命狂奔。
他不知道,保安压根儿没认出他来。
跑出好远,他停了下来,气喘吁吁。
也就是这时候,一辆车从他身前驶过。
阮牧认出来那是他们家的车,赶忙低下了头。
也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他注意到,车里除了司机外竟然还有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