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榜下捉婿,只是一种说法,自是两厢情愿,岂有硬捉的道理。”

    “侍中千金有咏絮之才、倾城之貌,与梁子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曲江池畔探花宴上,两人以诗相和,一见倾心,何来逼迫之说?”

    “老夫知道你们曾定下亲事,此事是他对不住你,老夫身为师长,替他向你赔个不是。但子明与你……”

    老刺史没把话说下去,只是捋着花白的胡须,皱着眉,用布满血丝的眼睛打量着海潮。

    海潮低下头,看见自己的脚。

    脚趾甲里嵌着污泥,脚背和脚跟到处是草鞋磨出的伤口,有的结了痂,有的还在流血,血里混着尘灰,脏得看不清皮肉本来的颜色。

    这是一双采珠女的脚。

    她一下子明白了杜刺史没说出口的话。

    梁夜和她不一样,他们不是一路人。

    她连大字也不认识一箩筐,更不会和他和诗。

    可她还是不信,因为那是梁夜,她在襁褓中就认识的人,与她相依为命七年的人,她以为一辈子不会分开的人。

    收到梁夜托人带来的退婚书后,她不甘心也不相信,一连走了三天的路,走到州城,向杜刺史问个分明。

    杜刺史是梁夜的恩师,也是他的伯乐,非得他亲口说这事是真的,她才肯信。

    所以她走了三天的路,磨穿了三双草鞋,又在州府外面站了一整天,才拦下了杜刺史的车马。

    现在,连梁夜最敬重的恩师也这么说,她该死心了。

    然而她还是不信。

    海潮抬起头,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又干又涩:“梁夜不会的。”

    杜刺史叹了口气:“你们多久未见了?子明进京有三年了吧?人是会变的……”